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巧女女士和唐凯先生函告,获悉何巧女女士和唐凯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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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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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1,113,789,41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54%。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753,826,56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6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12%。
唐凯共持有本公司205,349,53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66%。截至公告披露日,唐凯所持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08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