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13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为临时紧急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并由姚丽花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姚丽花女士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 2017 年中期高送转预案的议案》(详见《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授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17年在总额5亿元范围内具体审议、决策、办理银行融资或银行授信事宜,授权期限为2017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6日。故本次审议议案内容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事项的范围内且授权有效期限内,符合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