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1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7月13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南瑞泽”)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65号),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就其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回复,现公司将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合计持有你公司股份为33,417万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34.26%,其中合计累计质押30,122.4万股,占其所持你公司股份的90.14%。”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一、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将其所持有的你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说明:
1、冯活灵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主要质押给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12瑞泽债做反担保;
2、张海林、张艺林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主要用于购买三亚市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用于“三亚海棠湾水稻国家公园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但综合上述股票质押占比较高的情况,同时考虑到二级市场海南瑞泽股价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表示将统筹安排个人资金,准备好充足的现金备用金,并在各期质押到期后逐渐降低质押股份总数,降低质押股份占比,同时逐渐降低质押率,或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方式,避免股价波动导致其质押的海南瑞泽股份出现平仓风险。
二、除上述质押股份外,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说明:
除上述质押股份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三、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回复说明: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在内的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上述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了本公司的各项业务运营有章可循,对防范经营风险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
本公司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以及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依赖关系,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
四、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以及财务等方面均相互独立,均独立自主承担经营管理风险和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质押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醒其注意相关股权质押风险,督促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出现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