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0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向杭州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7亿元贸易金融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国际及国内信用证开立、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单融资、国内保理、国内工商企业代付、远期结售汇、汇出汇款融资和订单融资等,有效期至2018年5月18日,以上业务的担保方式为:其中5亿元免担保,2亿元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银行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方式执行,即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持有无限售条件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3月15日披露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融资性保函(期限不超过3年)、非融资性保函,贸易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进口开证、进口代付、进口押汇、开立国内证及议付等)、理财,期限1年,由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及配偶李喜燕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