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0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1.3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9.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362,07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638,9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9,723,179.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29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240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原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该18,0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及分配方式等。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百达精工(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中泰证券对百达精工(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