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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9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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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2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 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50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下午15:00至7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B座1705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7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

  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B座1705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17年7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寒溪、罗奕朗

  联系电话:0755-86363037

  传真:0755-86363037

  邮箱地址:xdcdb@xdc-industrie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B座1705

  邮编:518055

  5、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法人股东或者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15”,投票简称为 “欣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 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 方式送达公司(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日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请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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