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9 号《关于核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2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55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414.00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25,685.1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4,728.9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1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9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7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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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7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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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计划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今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494.5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49.82万元/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三、使用决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业经今飞凯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今飞凯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艳玲 朱欣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