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70号文批准,诚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8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6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13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393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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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账户存储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根据公司《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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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在当前阶段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未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诚邦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诚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