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7-2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3号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会议由张轩松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经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从公司基本情况、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重大事项,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未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上述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17年7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总结了2017年上半年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及主要经营情况,同时将继续落实下半年度公司预算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出具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上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设立宁波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当地有关优惠政策,同意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在宁波市杭州湾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拟定为“宁波永辉超市”(实际名称以工商核批为准,下称“宁波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将已开业的宁波江北区万达店、宁波世纪金源店及即拟开业的宁波亿嘉广场店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划并入设立后的宁波子公司。
(以上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变更设立并增资华东物流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苏州昆山天玺花桥物流园(在建)租建一处物流中心(46623平方米),并变更迁址全资子公司江苏永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子公司早期因购买地块注册,后一直闲置)作为上述项目主体及有关增资事项。
(以上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并根据《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项目需提前使用预计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公司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该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流动资金借款归还。
(以上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与九三集团哈尔滨北大荒豆制品有限公司合资建厂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福建彩食鲜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下称“彩食鲜”)与九三集团哈尔滨北大荒豆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北大荒”)及合资公司管理层按42%、40%及18%的比例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福州设立“北大荒永辉福州豆制品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核批为准,上下文称“合资公司”),负责运营大豆日加工产能10吨的综合生产线。该生产线建成后将可提供以非转基因大豆原料的高品质系列豆制品,销售主渠道为公司超市及彩食鲜等,销售范围为以福州为中心的闽西北全境。
(以上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
为有效助推公司供应链改革战略,以平台思维协同零售相关业务的发展,同时积极布局新零售范畴各类机会,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福州市设立“向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下称“投资基金公司”)。
同时同意予以上述投资基金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对外投资授权,投资基金公司团队将在授权额度内根据所发行管理的基金分期投入资金;基金将优先投资生鲜类品质资源、优质高标的食品用品行业企业、创新零售服务开发团队或企业、消费科技或消费金融应用开发团队或企业等。
各期基金的项目投资由投资基金公司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独立进行决策并对投资绩效负责;项目投后将由投资基金团队统一协调对接和管理。
(以上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关闭超大永辉福州省府路店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超大永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大永辉”)成立于2006年7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与福建超大畜牧业有限公司持股40%共同出资设立。
超大永辉现仅有一家福州省府路超市,店龄较长,装修及设施已经陈旧,并长期微利,若再重装开业投入产出比不高。为整合公司管理资源,经两双方股东协商同意关闭该门店并注销福州超大永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该门店终止营业的主要损失是装修费用和不具有搬迁价值的固定资产及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将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损失预计在50万元左右。
(以上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