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力求财务核算准确的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会计估计情况,公司拟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在原账龄组合的基础上增加关联方组合和其他组合,具体如下:
变更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变更后: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账龄分析法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估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影响合并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直接、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8]01143号),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核程序,我们未发现专项说明中所述的变更后会计估计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存在重大不合理之处。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