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18-04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不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任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