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0 证券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2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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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嘉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何鹏程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卫宏远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公司董事会秘书邢金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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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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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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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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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1、2、3 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为全部审议通过,所有候选人员全部当选,并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倩怡、曹文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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