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1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向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建材”)、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鸿路”)、涡阳县盛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涡阳盛鸿”)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3.7亿元,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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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担保计划是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子公司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3.7亿元(含3.7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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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2016年度和2017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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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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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子公司的增加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涡阳县盛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2,117.08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0.38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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