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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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6、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7、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9、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10、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季季末,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包括成立当季)人民币5万元。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2018年11月21日刊登的《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主要人员情况的信息。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的信息。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及登记结算机构的信息。
5、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相关数据及内容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内容,更新了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以及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7、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举了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
十七、签署日期
2019年4月7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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