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一季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充更正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2019年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了《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因未选择“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致使一季度报告全文中未披露“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现补充更正上述内容如下:
二、补充、更正后内容
(一)2019年一季报资产负债表中,将原来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的数据,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下。
(二)增加“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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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变动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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