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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9-102

  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金诚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继续租赁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景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东区三期1516-62地块西栋12号楼的8层-11层办公楼及部分车位,租赁办公楼建筑面积6301.83平方米,租期为3年,租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2,051,023.1元,此次租赁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2019年因上述办公场地租赁实际发生租赁费用14,017,007.7元/年。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景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运实业”)签订的2019年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将于年底到期,公司拟继续租赁景运实业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东区三期1516-62地块西栋12号楼的8层-11层办公楼及部分车位,租赁办公楼建筑面积6301.83平方米,租期为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租金(含税)合计:14,017,007.7元,三年共计42,051,023.1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景运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景运实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景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青海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8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资产总额946,429,235.29元、负债总额960,517,315.56元(主要为应付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款项)、资产净额-14,088,080.27元、营业收入39,169,278.91元、净利润-35,916,755.05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及权属

  公司租赁景运实业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东区三期1516-62地块西栋12号楼的8层-11层办公楼及部分车位;上述资产由景运实业单独所有,产权清晰。该资产目前已设定抵押,但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通过市场询价、比价,以市场价格确定租金。该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北京景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东区三期1516-62地块西栋12号楼的8层-11层(电梯楼层)共四层办公楼,该房屋建筑面积6301.83平方米,装修状况为已装修。

  (三)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租赁租金:房屋租赁租金标准:6元/天*平方米,每年租金总计:13,801,007.7元。景运实业为公司提供20个车位,供公司人员停车使用,每年租赁费用为216,000元。上述房屋及车位年租金(含税)合计:14,017,007.7元,三年共计42,051,023.1元。

  (五)租金支付方式:分3次付清,每年支付一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房屋租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所需,该办公场所交通便利,便于公司对外沟通联络和业务开展。

  此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在原合同期满的基础上进行续签,租金通过市场询价、比价,依据房屋所在地周边同类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景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此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租赁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景运实业所有的部分办公楼层及部分车位乃出于日常经营办公所需。本次交易价格通过市场询价、比价,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景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北京景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生的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本议案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等进行了阐述,该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金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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