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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01

  

  股东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韵金属”)通知,泉韵金属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0,4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泉韵金属实际控制人为王雪桂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雪欣先生的兄弟,泉韵金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雪欣先生及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泉韵金属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满后,前一年度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整体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可以解禁。泉韵金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台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8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泉韵金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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