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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9-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及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临时召集。

  2、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及董事代表9名(其中董事陈玉海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董事王国福代表出席及表决;董事马红富、王国福、张骞予现场出席;董事宋晓鹏、叶健聪、刘志军、赵新民、黄楚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聘请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人律师。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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