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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包涵先生、史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管理优势,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用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包涵先生、史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附件一:

  简  历

  包涵,男,1979年12月出生,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科学历,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2003年至2014年就职于江河创建(股票代码601886),曾任江河集团澳门公司总经理工程助理,江河集团北方大区副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加入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装饰”)至今,曾任主管营销副总经理,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等职务。在任期间,主要负责市场渠道开拓及维护,项目管理,项目运营及风险把控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包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史滢,女,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2009年至2014年任加拿大建筑设计事务所Metropolitan Architects Inc. 执行总监,2015年至2016年任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营销总监,2016年至今先后任弘高设计、弘高装饰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在任期间,主要负责市场渠道开拓及维护,项目管理,项目运营及风险把控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史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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