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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9年12月27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出售合资企业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出售合资企业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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