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12月28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党章》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条、第五十五条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新增第八章“党建工作”章节。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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