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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 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1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监事刘冀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顺风”)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2月29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32,437,55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3%。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元禾顺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

  2、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12),监事刘冀鲁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8,153,48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0.4112%。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监事刘冀鲁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监事刘冀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刘冀鲁计划继续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20年1月2日至2020 年6月30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17,2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0.389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元禾顺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监事刘冀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详情如下:

  一、元禾顺风、刘冀鲁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元禾顺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监事刘冀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元禾顺风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监事刘冀鲁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元禾顺风、刘冀鲁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①: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披露了元禾顺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元禾顺风因减持股份、公司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增发股份从而其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的原因,元禾顺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注②:上表中刘冀鲁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包括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间接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688,284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元禾顺风、刘冀鲁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元禾顺风、刘冀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元禾顺风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元禾顺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冀鲁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刘冀鲁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该计划内剩余未实施的减持额度自动作废。

  4、本次减持的股东元禾顺风、刘冀鲁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刘冀鲁股份减持预披露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监事刘冀鲁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刘冀鲁计划继续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6月30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7,200,000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二)本次刘冀鲁股份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通过资管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间接持有的股份,以及上述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来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2020年1月2日开始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17,2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0.3896%,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

  6、拟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于2010年2月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刘冀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离职以后三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2、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刘冀鲁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刘冀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刘冀鲁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刘冀鲁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元禾顺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刘冀鲁《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3、刘冀鲁《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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