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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延期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开展股权合作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43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98)。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1月8日之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的回复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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