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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三个受限开放期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次受限开放期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等。

  2、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只通过场外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为本基金第三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场外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在此次受限开放期内进行申购总规模上限限制,上限为本基金成立时规模的5%,开放期期间每日申购上限为基金成立规模的1%,即每日申购金额上限为180,642,190.00元。在受限开放期内任意一个开放日,若该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当日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合计超过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的有效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公司关于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申购、查询等业务。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在开放期内设定每日申购限额,若当日总申购量超过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将采用比例配售方式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 “南方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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