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质押为前期质押的补充及展期,不涉及新增;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实控人的控股地位。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的通知,获悉叶湘武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展期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为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及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叶湘武先生持有本公司174,166,182股,累计质押127,570,000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548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31.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31%,对应融资余额为10,4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其他投资收益或退出,叶湘武先生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截至本次披露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60.45%。
3、叶湘武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叶湘武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的影响。
二、控股股东股份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说明
叶湘武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地位。其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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