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晚间收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的通知》(鄂交发[2019]265号),经湖北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对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一、湖北省实行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
二、通行湖北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的客车收费标准,按《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收费标准》执行;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按《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执行;专项作业车按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执行。
三、对通行湖北省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的3类、5类ETC货车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应交通行费10%的优惠(含给予ETC货车应交通行费5%的无差别基本优惠)。
四、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试行期为2年,在试行期内密切关注交通流量变化、通行费额波动和社会反应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收费标准》和《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公司所辖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麻竹高速公路大随段以及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咸段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如下:
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收费标准
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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