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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黄石宏和提供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黄石宏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金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及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2019年12月31日,黄石宏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黄石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2019年黄中银贷字第115号)及《抵押合同》(2019年黄中银抵字第015号);中行黄石分行向黄石宏和提供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84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金额为柒亿元人民币整(黄石宏和可分期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提款,但最晚应于2020年12月29日提清借款,逾期未提用的贷款人可拒绝提款申请);上述借款的抵押物为黄石宏和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房产)、机器设备。

  2、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行黄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2019年黄中银保字第085号),公司为黄石宏和向中行黄石分行申请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鹏程大道东108号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注册资本:3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合成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黄石宏和资产总额为8,003.6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8.59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8.59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7,995.05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9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19年9月30日,黄石宏和资产总额为25,764.8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8,101.88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8,101.88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7,662.76万元人民币;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32.0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3、股权结构

  黄石宏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行黄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2019年黄中银保字第085号),公司为黄石宏和向中行黄石分行申请 7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向中行黄石分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黄石宏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黄石宏和的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黄石宏和的业务发展;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亿元人民币(除本次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行黄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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