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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9号)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30,885,882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0.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3,182,843.48元。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募集资金308,937,560.46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4,245,283.02元),减除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所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预付保荐费1,350,000.00元(含税),加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76,415.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7,663,975.5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9月20日出具了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5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概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于2019年9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截止本公告日,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减少账户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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