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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楚雄年产20GW单晶硅片 建设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类型为投资协议,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新设项目公司投资约20亿元(含流动资金)。

  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经各方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各方代表签字并经各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硅片产能,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单晶市场份额。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

  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日与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了楚雄年产10G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6年12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于2018年4月15日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禄丰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楚雄年产10G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4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两期项目均已实施。在此基础上,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禄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楚雄新增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片项目(即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禄丰县人民政府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云南省作为我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我国沿边开放的前沿,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核心建设区,太阳能资源丰富、水力发电量富足,工业硅产量居国内前列,具备发展高效单晶光伏全产业链得天独厚的条件。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楚雄年产20GW单晶硅片建设项目(三期)。

  2、项目投资内容:丙方拟在楚雄新设项目公司(以下简称“丙方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主体,租赁乙方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负责购置、安装满足年产20GW单晶硅片产能所需的生产性设备设施及配套建设。

  3、投资概算:丙方项目公司投资约20亿元(含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4、建设周期: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5、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禄丰县,紧临楚雄一期、二期单晶硅片项目所在地。

  (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丙方项目公司租赁乙方提供的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租赁期限为15年;丙方按照协议约定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片产能;甲方、乙方负责督促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

  (三)违约责任

  1、如丙方项目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投产,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甲、乙、丙三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违反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受影响方应立即以可获得的有效方式通知相对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受影响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时,应尽其最大努力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减少可能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四)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生效条件

  经甲乙丙三方有权机构审批同意,三方代表签字并经三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其他

  1、根据本次签订的三方投资协议,丙方规划在楚雄一期、二期硅片项目的基础上,新增40GW硅片建设项目,本协议所述投资内容为三期年产20GW单晶硅片项目,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再协商决定适时启动续建四期年产20GW单晶硅片项目的事宜,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该项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硅片产能,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单晶市场份额。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以上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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