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终结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货款及质保金合计171,642,585.00元(人民币,下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超期支付货款及质保金的利息、诉讼费及保全费;其中涉及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的货款及质保金为53,220,2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经对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债权全额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对本期损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执行人”)已分别就与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华创”、“被执行人”)和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合同款事项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为便于行文,以上诉讼以下简称为“前述重大诉讼”)。前述重大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公司与通辽华创诉讼的一审判决及强制执行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分别于2019年5月22日、2019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公告编号:2019-093)。
二、案件执行进展情况
2020年1月1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鲁02执915号《执行裁定书》,因通辽华创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前述重大诉讼应收账款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31,640,585.00元(已计提金额包含通辽华创全额债权)。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对本期损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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