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现将有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粤06民初504号盈余分配纠纷案的相关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
2、诉讼基本情况
被告富顺光电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决定向股东雪莱特实施现金分红99,900,000.00元。但时至今日,被告富顺光电仍未向原告实际派发上述现金分红,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富顺光电向原告雪莱特支付应付未付的股东利润分红99,900,00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粤06民初504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2019)闽0602民初调197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被告一: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
被告二:陈建顺
被告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及被告二陈建顺为被告一富顺光电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现因富顺光电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中信银行向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富顺光电立即归还借款本金720万元及利息、罚息181,481.49元,利息、罚息实际应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2万元。(3)判决被告二、三对被告一上述债务及相应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3、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19)闽0602民初调1972号及《民事起诉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参加诉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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