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议案》”)。为严格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回购议案》作出修订。
公司于2019年1月30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的议案》。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9年6月27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4,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0,021.23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上述公司回购情况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2,119,41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设置的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68 元/股(含 8.68 元/股)。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最低交易价格为8.79元/股,最高交易价格为10.48元/股,均高于设置的回购价格。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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