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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签署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兴租赁”)40%的股权转让给珠海晟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晟则”),公司已与珠海晟则签订关于润兴租赁股权《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珠海晟则、润兴租赁签订《债务承担三方协议》、《债务承担三方协议补充协议》。为更好地收回剩余股权转让款,现公司与珠海晟则签订关于润兴租赁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就珠海晟则剩余未支付股权转让款达成一致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王天宇】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2019年3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第3条,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事项;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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