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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因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发生,现就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违约事件发生后,在各界理解、支持下,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确保生产经营稳定,未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2019年以来,电力、煤炭等主业经营正常,下属电厂及在产煤矿继续保持安全稳定生产。2019年1-9月,公司完成发电量245.17亿千瓦时,原煤产量631.85万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6.75亿元。

  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所属燃料油调和配送中心及配套码头项目于2019年10月17日开展试运营;国投南阳电厂一期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2×40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进度稳步推进;设计年产600万吨的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建设项目已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核准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二、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进展情况

  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自2018年8月23日成立以来,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债权人开展救助帮扶措施。2019年3月22日,债委会发出纪要明确:在债务重组过渡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条件后,主席团建议各债委会成员按照基准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存量债券票息建议降至基准利率水平,在清偿原拖欠本息后建议免除相应罚息复利。

  2019年7月19日,债委会主席团成员一致通过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方案。近几个月以来,债委会主席团、公司及公司主要债权人三方进行了多轮沟通,就永泰能源债务重组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重点研究永泰能源通过协议重组、司法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的可行性。经过多轮磋商,各方一致同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实施债转股、债权延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杠杆,结合非核心资产处置变现,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

  2019年12月30日,债委会结合前期各方意见,对永泰能源债务重组方案进行了完善。公司和债委会正在就最新方案与债权人进行沟通。

  三、公司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为加快资产出售工作,公司通过对内设立总协调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对外积极拓宽交易渠道、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等手段,多举措推动资产处置进度。目前公司正按资产处置项目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深入沟通,其中:珠海东方金桥一期与二期基金基金份额、华能延安电厂49%股权、张家港青草巷吉君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江苏永泰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吉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60%股权、山东泰达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西藏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西藏华铭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贵州新晋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完成出售,回笼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经营所需资金。后续公司将继续强化资产处置力度,推进债务问题化解。

  四、债务融资工具处置进展情况

  公司将在债委会及各级政府、监管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下,推动债务重组方案尽快落地,按债委会出台的债务重组方案统一安排后续偿付事宜。同时将通过强化内部管理、稳定生产经营、加快资产处置等多种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共同化解债务风险,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权益。

  公司将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沟通,做好后续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处置工作,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定向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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