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27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前就《问询函》所述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和深入核查。但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有待进一步核查、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1月3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公开披露。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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