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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副总经理黄斌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吉姆”)于2019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公司副总经理黄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90,80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4%),其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22,70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6%。

  2019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黄斌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过半,并于2019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黄斌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依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统计日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履行承诺情况

  黄斌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所作的承诺如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承诺在严格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本次减持事项与黄斌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黄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黄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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