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浙02执536号《执行裁定书》,确定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钱围海”)撤销现有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东钱围海于2019年12月13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次执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东钱围海在执行期间申请撤销本次执行,系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二、本次执行裁定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积极解封被冻结的相关银行账户,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执行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于2019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并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相关情况详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浙02执536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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