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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4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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