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中证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本公司将调整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沪50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06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即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本次调整进行更新。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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