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该基金不开放。现将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开放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港股通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如下:
注: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是否为港股通交易日,将待上交所、深交所关于2021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二、适用基金范围及暂停开放安排
1、基金范围
注:上表只包含本公司现行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新发基金的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开放情况请见公司的最新相关公告。
2、暂停开放安排
(1)本公司决定上述基金在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含转换转出)等交易类业务,并自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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