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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06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211.89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9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认购31,490,090股,发行价格为11.27元/股,合计人民币354,893,314.3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258,719.77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48,634,594.53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15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7100009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修订。

  公司于2016年6月起对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由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服务网络建设由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17年2月,公司及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目前,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11.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个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1、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

  “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是通过使用公司原有的建筑物作为本次技术改造的生产厂房、公用动力及办公生活设施,重点开展了对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关键工艺技术的验证以及对产业前瞻性技术、技术标准的研究。该项目顺应了国家产业政策的趋势,抓住了行业变革的机遇,促进了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目前公司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相关产品及技术指标已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并形成了规模生产及销售,实现了项目预期效益。

  2、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是公司为了全面拓展国内外市场,巩固公司在专用打印扫描行业的领先地位,建设本地化的营销和服务中心,建立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体系。目前公司已在国内外市场建立了相对完整的营销及服务体系和本地化团队,在目标市场打造了公司统一、正面的整体市场形象,大大增强公司对全球区域市场和行业细分市场营销及服务的覆盖,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整体销售服务能力,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

  3、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是在公司已有ERP系统平台的基础上,优化并完善公司信息化基础架构平台,建设并实施系列核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管理支持信息系统,进而构建安全、可靠、全面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及运维体系。目前公司已按照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划及项目计划,实施了系列信息化平台改造升级。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的信息化程度、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实现了项目预期的目标。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项目产生节余的原因

  1、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充分利用资源,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2、由于尚余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部分资金尚未支付,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211.8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将继续支付。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助力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也没有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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