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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0-002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中联 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6日9:15至2020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厅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詹纯新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情况

  2、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的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提案情况

  (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普通决议案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

  2、《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储架资产证券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的全部提案的表决均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已分别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联重科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中联重科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情况

  其中,A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二)表决结果

  1、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草案)》、《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提案为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储架资产证券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等四项提案为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股东代表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继栋律师、罗寒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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