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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刘翔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刘翔先生持有20.60%的公司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一项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7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2、审议《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20年1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倪璐熠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niluyi7788@126.com

  邮政编码:2423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5、刘翔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475”,投票简称为“聚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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