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于2020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签字董事9人,实签字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用于该公司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11,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11,000万元,用于该公司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8,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8,000万元,用于该公司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河南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河南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用于该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进行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12,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增资12,000万元,用于该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增资进行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杨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赵继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杨宁先生简历
杨宁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MBA。曾先后在中国电信、海通证券北京投资银行总部、新加坡ICH资本集团、联创策源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海盈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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