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和新材”)拟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集团”),发行股份收购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其他有权机关批准或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其他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披露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重大风险提示部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自2019年11月2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并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2019-033)。2019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9-034),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2月2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预计将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重组预案并复牌。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9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同时,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自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烟台市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其他有权机关批准或核准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重组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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