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中标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公告》,我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为“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单位。

  近日,公司与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与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757,241,563元,占2018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1.71%。

  现将协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浙江省萧山区蜀山街道南秀路8号2层

  法定代表人:商怀忠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和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房产中介,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基金),物业服务,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本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业务。

  4、履约能力分析: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册住所:杭州市安吉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星

  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装饰设计和乙级市政工程(综合)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及园林设计;与上述范围有关的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批准、核准及备案文号:2019-330109-75-03-815705

  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由150米、110米各两栋超高层塔楼(高层办公、配套酒店)及为钱江世纪城代建的的地块西侧公园绿地(约11,510平方米)、地块东侧道路(约4703平方米)组成,总建筑面积462,2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0,452㎡,地下建筑面积171,792㎡。塔楼最高地上32层,裙房地上3层,地下三层。建筑使用功能主要为办公商业、配套酒店、地下停车库等。

  4、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南单元,北至丰二路,南至济仁路,西邻五堡直河。

  5、工程承包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

  6、计划总工期:1,656日历天

  7、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化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深度。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整体工程争创钱江杯,本工程须创浙江省“标化”工地。

  8、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签约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757,241,563元,其中工程设计费22,061,582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2,721,134,081元,总承包管理及其他费:14,045,900元。

  9、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是公司自获得总承包一级资质以来承接的首个超大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履行体现了公司承接重大总承包项目的实力。公司总承包模式也是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营利模式的彻底创新,未来将大大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的重要转折点。

  2、本项目中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国企共同承建的装配式钢结构超高层建筑项目,是公司装配式钢结构核心技术在超高层建筑的成功应用,使公司装配式绿色建筑集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迈向了一个新高度。

  3、本项目体现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和杭州市拥江发展的新理念。公司未来将紧紧抓住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这一国家战略带来的历史机遇,不断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区域优势,充分享受长三角区域业务市场不断增长带来的红利。

  4、本次合同的总金额为2,757,241,563元,占2018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1.71%。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极大的提升了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承接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5、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