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的告知函,获悉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办理的股票质押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可能会被实施违约处置。鉴于前述情况,如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未能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达成一致,爱建信托将有权对质押的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导致曹永贵先生可能存在被动减持本公司股票的风险。
如发生上述情形,曹永贵先生的质权人爱建信托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针对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3个交易日(针对大宗交易方式)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00,000股,且在减持期间内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曹永贵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4,470,4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07,367,67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74%,占公司总股本的32.00%,其中向爱建信托质押股份3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
二、本次可能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票质押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可能导致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拟被动减持不超过30,6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9%,如计划减持期间有公司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9年11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曹永贵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曹永贵先生正在积极与质权人进行沟通,尽量避免在上述期间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允许的价格范围进行减持。
三、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股东曹永贵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2、发行人控股股东曹永贵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曹永贵承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若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的,不影响上述所有相关承诺的效力。所有未来新聘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否则公司将不予聘任,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曹永贵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被动减持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曹永贵先生的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动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目前,曹永贵先生正在积极与质权人进行沟通,避免被强制处置。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曹永贵先生出具的《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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