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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0年1月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20年1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0年1月6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的风险,尽量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拟于 2020 年开展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铜、铝、塑料等的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2020年1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 2020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由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涉及到美元、欧元、日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0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2020年1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2020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为一年,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0年1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预计2020年度为公司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腾晖泰国为中利香港及其各级子公司、中利新能源及其各级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2.97亿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函、开立信用证、质量担保、付款担保、采购担保、销售担保等。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 2020 年 1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确保其资金流畅,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4.2亿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 2020 年 1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并预计2020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利电子原为中利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利集团为其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共计158,486.26万元融资提供了保证担保。公司已完成对中利电子31.86%股权的转让,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利电子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上述担保变更为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同时随着中利电子业务规模地不断扩展,为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拟为中利电子预计在2020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中利电子其他股东对上述担保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 2020 年 1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柏兴、王伟峰、陈波瀚、周建新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20 年 1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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