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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管、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0-00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管、监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号)。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狄爱玲女士;原董事、执行总裁苗志国先生及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计划自2019年6月13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号);2019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号);2019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董事、执行总裁苗志国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狄爱玲女士、公司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减持了公司股份,其中苏日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受让方为龙岩市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前述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苏日明、狄爱玲、苗志国及苏江洪的股份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股东苏日明、狄爱玲、苗志国及苏江洪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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