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月6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确保其资金流畅,更好地争取市场份额,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为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为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3、为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4、为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5、为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6、为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7、为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8、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广东中德为公司孙公司东莞市中利特种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特种”)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2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中利特种为广东中德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3、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及中利特种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4、辽宁中德为公司孙公司辽宁中利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三)、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中利集团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如下: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对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深圳中利、广东中德、辽宁中德、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青海中利、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13.6亿元,其中对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对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对深圳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对广东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对辽宁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对常州船缆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对青海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对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提供信用担保。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广东中德为中利特种、中利特种为广东中德、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及中利特种、辽宁中德为辽宁中利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5.6亿元人民币,广东中德为中利特种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2亿元人民币;中利特种为广东中德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深圳中利为广东中德及中利特种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坑支行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辽宁中德为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提供信用担保。
(三)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提供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
以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预计124.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董事会意见
1、随着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需进行融资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2、本次被担保的各家公司均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
3、中联光电、深圳中利、广东中德、常州船缆、辽宁中德、宁夏中盛、腾晖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利特种、辽宁中利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4、公司所持青海中利股权比例为97.89%,公司拟为青海中利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于公司而言,本次承担的风险大于公司所持有的青海中利的股权比例。但考虑到青海中利是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融资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担保风险可控。为满足青海中利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为青海中利融资提供全额担保。
5、此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668,230.9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累计为576,771.4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53%。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11%。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各子公司实际使用资金的额度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所需进行,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根据其实际用款额度进行。
六、备查资料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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